20080729

北京的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已经在北京的道路上工作许多年了。协管们的典型特征就是晒黑的皮肤,尽管在太阳下工作,我还真没看到有戴墨镜的,只有眯起的眼睛。他们的制服样式难看,穿起来让我觉得好像监狱的囚犯,每天被困在路口做着不情愿的事情。负面的心情反馈到脸上便加深了皱纹。大概他们自己也不喜欢这样的制服,于是把它们搞得脏兮兮,很邋遢的样子。遭受同样待遇的还有他们的劳动工具,我亲眼看到一位协管用三色三角旗擦自己的皮鞋。

  他们站在路边风吹日晒,为的是什么呢?我不相信他们为交通秩序做出了多少贡献。我没有见到一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协管,他们从来不会把越线行人、非机动车请回到停止线后面,他们从来不阻拦闯红灯,只是在变灯的时候吹吹口哨。有时路人会向协管问路,但没有协管不也是有路可问的么?对于他们的家人来说,交通协管员带回了一份糊口的收入;对于政府来说,交通协管员降低了失业率;但是对于交通,我看不到任何贡献。

  不过说回来,指挥交通本来就是交通警察的责任,我也没见过交警管理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就没法指望交通协管能做得更好了。

  那么交通协管员应该做什么?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我找到如下内容:

  交通协管员在交警指导下可以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

  最近,我发现交通协管员也因奥运而添光彩了。制服更新升级了,贴着安全色带的小背心后面赫然印着:Traffic Warden。这倒是吓了我一跳,我首先反映的是:Warden不是典狱长么,这和我原来对他们的印象满拧啊……我见到过Traffic Controller, Flagger等称呼,也考虑过attendant或者assitant这类词,但没有想到过会印上Traffic Warden。

  于是我去查了查,Warden在《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中,有这样一个解释比较相近:“(伦敦等地的)计时停车处的管理人员”。这个词在其他解释中大都体现了“主管”的含义,都是身负重要责任的人。而作为一个群体的称呼,只是对二战期间的英军防空队员。

  最后,我决定到Wikipedia寻找答案。Wikipedia说,Traffic Warden是受雇于英国警方的文职人员,他们的工作是协助管理交通。Traffic Warden可以开具Fixed Penalty Notice(英国特有罚单),处罚主要针对各种乱停车的行为。英国在Road Traffic Act 1991(道路交通法1991版)实行之后,Traffic Warden大量被停车管理员替代。近来,伦敦大都会警察也逐渐将Traffic Warden的职责合并到自己的业务之内。

  看来,把交通协管员翻译为Traffic Warden是借鉴了英国的交通管理制度中的称谓。但是制度本身,比如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并非像翻译一个词那样可以被简单地转化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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